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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和规划,参与研究解决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牵头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有关政策措施;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示范工程;负责节能监督工作,拟订主要产品能耗和原材料消耗定额以及有关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的标准、规范;组织指导环保产业发展;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参与监督工业企业排污费及有关基金的管理工作;审核工业污染防治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重大项目;参与工业布局调整中有关企业搬迁的政策制订和工作协调;指导墙体材料革新、发展散装水泥工作。负责老旧汽车(含农用车)更新管理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工作。
负责人:陈 申 联系电话:856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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