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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市语委办主要职能
重点处室

 

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做好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和体制、模式改革。指导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专业建设、课程和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招生改革和单独对口升学教学工作,研究制定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协助和指导职业学校师资培训; 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验印; 指导职业学校德育、技能训练、创新教育、就业与创业教育。
综合协调全市各类高等教育工作。拟订地方高等教育发展规划; 检查评估市属高等学校工作和教育质量; 协调组织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依据有关文件法规管理民办高等学校,指导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有关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组织高等学校科技力量开展科技开发、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人才培训等活动,促进高等教育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主管局属高等学校工作;协助管理全市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校园安全工作。
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实施计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管理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指导学校和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承担常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张  健                   联系电话:8568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