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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市太湖办督查应急处) 主要职能
重点处室

 

组织实施国家、省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拟订、落实、细化措施、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污染源限期治理的环境管理;组织拟定有关污染防治规划并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实施重点区域、小流域水环境质量管理和水污染防治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太湖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督查方案;并分解省下达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和任务并组织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组织拟定太湖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负责人:张 龙           联系电话:85682775